為使城市公共廁所的設計、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發展要求,滿足城市居民和流動人口需要,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各種不同類型公共廁所的設計。
公共廁所的建設應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要求納入詳細規劃。
城市公共廁所應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廁所為主,活動式公共廁所為輔,沿街公共建筑內廁所對外開放的城市公共廁所布置格局;附屬式公共廁所應為現代城市公共廁所建設的主要方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貯備一定數量的活動廁所滿足大型活動對輔助設施的需要。
公共廁所的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是利用輕型的鋼結構堅固耐用,不易腐蝕,而且便于拆卸,如廁的場所,方便排泄物的收集、處理,減少二次污染等,這樣既節省空間,又節能環保,充分響應了建設國家的節能環保型社會的號召一、作業與基本功能指標.日保障能力:150人,專用便器數量6個,小便器數量5個。
。1)、裝備總重量:<566kg。
。2)、展開、撤收時間:≤20min/6人。
帳篷展開尺寸為4100×5700×2700mm,使用面積﹥23㎡;適應性指標工作環境溫度:專用便器-20℃~+46℃;儲存極限溫度:-55℃,70℃;相對濕度耐受能力:≯95%(40℃);抗鹽霧腐蝕能力:設計上能抵抗海上、沿海地區或使用中的鹽霧腐蝕環境條件的有害影響;太陽輻射耐受能力:展開狀態時在太陽輻射強度1120W/m2條件下,裝備不發生變形以及發粘、龜裂、損壞等;抗淋雨能力:展開狀態下能耐受降雨強度2mm/min、持續時間1h的淋雨;防生物侵蝕能力:能防止各類霉菌、真菌、白蟻和嚙齒類動物的有害影響;海拔高度:額定2500m,最大高度應能適應戰時可能展開保障作業的海拔高度條件(允許作業能力相應降低或時間相應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