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體移動廁所結構為獨立單個形體,內部只含有1個蹲位,一般由玻璃鋼、聚乙烯等材料制成,也有用混凝土板塊拼接,或用鋼結構支架覆蓋輕型板材而成。其特點是結構輕巧,搬運或吊裝十分方便,有的甚至可以到現場拼裝,占地面積較小,便于靈活布置。
多個單體結構的移動廁所還可以拼接,根據實際需要連接成移動廁所陣列,滿足使用人員較多時的需求。
移動廁所是指可以整體性移動、設置于有固定或臨時需求的地點或場所,為公眾和客戶提供如廁服務的設施。單體移動廁所適用于人們在一些特定場合對廁所的臨時性、階段性需求,如在建筑工地、造船船臺等工作場所,為減少工人往返固定廁所的時間,提高勞動效率,在船臺和工地現場設置移動廁所;大型集會、體育賽事等大批觀眾對廁所的臨時性需求等等。
由于城市公廁數量與布局存在欠缺,政府將移動公廁布設于建設固定公廁相對困難的地段,以彌補公廁數量供應不足、布局不合理的缺陷。根據城市公廁少、市民如廁難這一現實境況,開放臨街單位的內部公廁,應該成為常態,并形成制度。就濟南此次開放單位公廁來看,只有文明辦、環衛局等幾個部門聯合發文,也只是倡導,而不是強制,這就容易引發一個問題,僅憑一次倡導或是一紙公文,而沒有職權部門的強力參與,顯然很難奏效,事情并不容易辦好,如果僅僅出于應急考慮,在緊急情況解除之后,又可能恢復到先前狀態,使這一規定流于形式,終被擱置,失去意義。
由于單位公廁也是由政府機關出資修建,因此可以納入公共資源,讓其惠及更多市民。有鑒于此,建議,一是開放單位公廁,最好由政府牽頭,出臺統一政策,甚至提交人大審議,形成一個法規,從而將“內廁”開放規范化、制度化,對拒絕開放的單位,給予一定制裁和懲罰,而針對開放單位公廁給一些單位管理帶來不便等實際問題,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和獎勵;二是在臨街單位要在門口懸掛醒目標識,便于市民辨認和尋找單位公廁;三是對外來如廁者簡化手續,切忌把守森嚴,讓人 “急”不可耐。
借助長效機制,使“內廁”對外開放成為城市管理中的常態,也是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不僅在有盛會的城市,即便是普通城市,也能開放單位“內廁”,當市民內急時能到機關單位上一次廁所,則將成為人們的新期盼。